今年9月份,垦利区兴隆街道为提高农村居住环境质量,对辖区内的大河村、大王村进行整体拆迁。垦利区法律援助中心发挥服务特长,积极配合街道工作,参与到拆迁工作当中,为维护社会稳定,化解社会矛盾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一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工作。组织人员对拆迁户进行有关方面的法律宣传,及时了解被拆迁户的所想所虑,随时解决被拆迁户的法律疑问,将疑问消除在萌芽状态,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。
二是组织人员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服务。拆迁合同签订期间,为满足民生需求,提高便民服务,中心安排人员到现场为两村60岁以上老人、残疾人开展拆迁公证法律援助服务。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