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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东营市司法局全面推行“一窗受理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时间:2017-12-21  来源:  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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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司发〔2017]71号 
 
 
 
 
 
 
关于印发《东营市司法局全面推行
“一窗受理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
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 
各县区(开发区)司法局、市局有关科室、单位,市直有关法律服务机构:
《东营市司法局全面推行“一窗受理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》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 
 
 
 
东营市司法局
2017年11月15日
 
 
东营市司法局
全面推行”一窗受理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
 
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《关于加强推进“一窗受理”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“一窗受理”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》的要求。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,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,根据市司法局出台的《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东司发2016〕4号)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目标与要求
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,坚持问题导向、创新服务、高效便捷、信息共享的原则,实现审批服务一窗受理、数据共享、效率提升三大功能,努力做到“进一家门、到一个窗、办多家事”,整合重组服务大厅资源,全面推行“一窗受理”政务法律服务工作,实行“前台综合受理、后台分类审批、统一窗口出件”的模式,变“一事跑多窗”为“一窗办多事”,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,努力营造最优的法律服务环境,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一窗受理,实现集成服务。根据办理涉及的事项及办事类型等情况,实现“前台一窗受理,后场整理出件”;对于复杂案件,报经领导批示办理,坚持一站式服务到底。
效率提升,方便快捷。通过规范服务标准、优化流程服务、创新机制服务,有效避免群众重复提交各类证明和申请表单,切实缩短政务法律服务事项在受理环节、审批环节、出件环节的时限,加大在线监管力度,提升政务法律服务效能。
二、工作布局及任务
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围绕“覆盖城乡、功能完善、便捷高效、群众满意”的目标,构建起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、热线平台、网络平台三大平台,实现“一站通”“一线通”“一网通”,确保城乡居民获得方便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。
(一)全市工作布局。实体平台主要是建立健全市、县(区)、乡镇、村居(社区)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,通过整合公证服务、法律援助、人民调解、司法鉴定等资源,采取窗口化、综合性、一站式服务模式,集中受理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,努力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。热线平台主要是在现有的“12348”热线基础上,将其升级为全市统一的集具备法律咨询、人民调解、普法宣传、综合服务、政务监督、协调联动、舆情分析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“12348”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。网络平台主要是依托司法行政门户网站,打造全市统一的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,为广大群众提供普法宣传、法律咨询、法律援助受理、公证业务预约和受理、聘请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引导、申请司法鉴定引导、查询服务信息等综合性法律服务。
(二)完善法律服务公开。服务公开紧紧围绕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法律服务”体系建设,促进网上法律服务运行规范、过程透明,实现法律服务便捷高效。充分利用新媒体、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公示栏等载体和办事大厅、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,多渠道发布法律服务信息,方便群众查询或获取。
(三)建立事项受理标准化制度,实行“一套标准”。
所有“一窗受理”申报审核材料,严格按规定规范事项的申请主体、资格条件、申报材料清单、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,建立事项受理标准化。依法合规减少申请材料,杜绝“奇葩证明”,消除模糊语言、兜底条款,限制审批受理环节的自由裁量权限,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。
1、着力推进法律服务网向基层延伸。依托法律服务网统一平台,全面建成乡镇网上服务站建设,基本实现乡镇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,并推进法律服务网向村(社区)延伸,创新基层法律服务模式,推行跨地域、跨层级、跨部门的一网联动办理,实现法律服务事项就近能办、同城通办、异地可办。
2、全面推进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办理。全面推广“在线咨询、网上审批、快递送达”办理模式,基本实现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。积极开发微信、手机APP等多渠道法律服务应用,创新法律服务模式,拓展法律服务渠道。
(四)改造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环境,实现“一站式服务”。
1、完善中心办事大厅功能布局,按“前台综合受理、后台分类审批、统一窗口出件”的流程设置前台受理区、后台审批区、公共事务区等一系列配套服务区域。实施中心办事大厅配套设施升级改造,采购和配套具有网上受理、排队叫号、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系统设备,并按照标准统一、数据共享、互联互通的原则,为实施综合受理、集成审批提供有效支撑;配备触摸式自助网上查询一体机,为办事群众提供智能化、人性化服务。设置电子功能屏,动态展示审批服务流程图、大厅功能布局图,公开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;提供大厅免费wifi,配备自助服务设备、咨询导办台、休闲静侯区等,提供大厅优质服务体验度。
2、加强法律服务大厅环境形象建设。按照“统一功能定位、统一机构设置、统一名称标识、统一网络平台、统一运行模式、统一服务场地”的要求,推进县区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场地、服务事项、标识、外观、配套设施、日常管理的标准统一,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、标准统一、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抓好分工落实。各县区司法局要树立一盘棋的观念,充分认识服务的重要意义,将其作为“最多跑一次”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、密切配合、狠抓落实。按照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抓好落实。根据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,确保本地区行政审批“一窗受理”法律服务工作落地生根。
(二)强化保障机制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,将各级法律服务中心建设、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,给予财政保障。各县区局要组建好“一窗受理”工作队伍,抓好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,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,配齐配强工作人员。
(三)完善督考制度。建立健全以县区局日常监督考核为主,市局不定期监督考核为辅,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共同参与的综合监督考核体系。要借助法律服务网运行系统,综合运用电子监察、群众测评、第三方评价等手段,对各法律服务中心的审批时效、服务质量、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进行日常监督考核,考核情况纳入市局对各县区局的年度考绩。
各县区司法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、本部门的实施方案,11月底前报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科。
主办:东营市司法局 技术支持:山东海神电子有限公司 胜利社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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